(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7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5)青海省物价局青价费字062号《 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6)青海省物价局、青海省财政厅青价费字(93)第005号《关于发布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