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标题:青海省完成国考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试点工作
    发表日期:2017-12-22  新闻来源: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编辑:zhm  此文共有1793阅览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是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和环保部《关于召开新疆、西藏、青海和海南四省(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方案讨论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青海省环保厅于2017年 11月开展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准备工作。
    在省环境保护厅的高度重视下,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时部署,在各市州环保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结合我省环境监测工作实际和相关技术要求,积极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属地各监测站以及社会化检测机构沟通、对接,在2017年11月完成了全省7个市州9条河流共19个国控考核点位断面桩的制作及安装工作,同时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实施方案》并上报环保部,方案于11月21日审定通过。
    按照方案要求,我省于12月全面启动了采测分离试点工作。12月6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8家相关单位召开了工作协调部署会议。会议就试点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各单位的任务分工。会后,抽调技术骨干对采样人员就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交接、现场监测项目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理论培训和操作演示,为即将进行的试点工作提供了前期技术储备及保障。
    12月8日,试点工作正式开始。采样人员克服大风、降雪等困难,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的技术要求,完成了样品采集和5项现场监测项目的监测工作,确保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接样人员对每批样品的外观、温度、项目、编码、标识、数量、状态等逐一进行核对,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确认接收样品。实验室分析人员在第一时间分析样品,在“5+2”、“白+黑”的工作状态下连续奋战,采取科学、合理、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了样品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样品分析结束后,按照 “三级审核”原则,严把数据审核环节,在国家考核断面样品采集保存与交接管理系统平台上传数据报告。截至12月18日,我省共完成19个断面,27个采样点,411个样品的监测数据上报工作,标志着青海省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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