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
2005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原则批准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编制的《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的建议,据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8月1日以环发〔2006〕116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并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定于2005年8月-2008年12月实施。
二、 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意义
1、项目实施的重要性
土壤环境状况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国土资源安全和人体健康等国家安全体系,在青海省全省范围内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和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明晰青海省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程度,进行区域土壤评价、查明污染的原因,将为青海省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提供决策的基础信息,对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对策,确保土地资源环境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等都具有重大意义。青海省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是我国生态安全、水资源利用和高寒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近年来,随着资源的开发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区域土壤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一方面,青海发展的基础是优势资源开发,采矿业必然带来对生态环境的威胁;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工艺落后,管理粗放,工业污染的结构性、布局性矛盾突出,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居高不下。为确保“江河源区”乃至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全面掌握青海省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程度,查明污染原因,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已尤为迫切。
2、项目实施的意义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国家制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国土资源评价与规划提供有关青海省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完整的基础资料与信息;为青海省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优化人类生活环境提供保障。成果将直接服务于环境保护、工农牧业生产、城市规划和土壤基础科学研究等众多领域。依据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结果及土壤元素分布规律,指导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 建立绿色安全农牧产品基地,生产符合国际标准的无公害和有机的的农畜产品。针对青海省重点污染区域,提出污染治理技术措施和污染综合防治对策,完善青海省土壤污染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实现我省土地管理由数量监管向数量与质量并重监管的转变,推动我省污染土壤的修复,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国土环境安全。
本专项同时选择典型重点污染区域为对象,根据污染的类型和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对策进行预防和修复治理试点,提高土壤环境治理修复的绩效水平,为全省污染土壤的修复和综合治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 项目名称
青海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 主管部门
青海省环境保护局
五、 实施单位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协作单位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青海大学
参与单位
西宁市环境监测站
海西州环境监测站
海东地区环境监测站
海北州环境监测站
黄南州环境监测站
六、 实施范围
实施地点为青海省全省区域,包括6州、1地、1市共47个县。
七、 项目内容
青海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分为5个专题:
1、青海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
2、青海省土壤背景点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
3、青海省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
4、青海省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
5、青海省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八、 投资估算
本项目资金估算为5190.204万元,全部申请国家专项资金。